发布时间:2019-08-12 来源: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各镇、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各相关单位:
现将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<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><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>的通知》(粤建质[2019]143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,贯彻落实。
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9年8月7日
附件下载 : 转发《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》《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“十不准”规定》的通知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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